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查看 458 回复 0

存量首套房贷利率,降了!

[复制链接]

198

主题

0

回帖

638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638
发表于 2023-8-31 20:54:11|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据央行网站8月3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全文如下: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的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三、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亦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应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的规定。

四、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对借款人申请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贷款的用途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并明确提示风险。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利用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置换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行为的中介机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严肃处理存在上述行为的内部人员。

五、各金融机构要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做好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响应借款人申请,尽可能采取便捷措施,降低借款人操作成本,确保本通知有关要求落实到位。六、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各分支机构要将本通知立即转发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督促贯彻执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本通知自2023年9月25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柳论网 - 版权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柳论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柳论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柳论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帖际遇]: 白雪公主 被钱袋砸中进医院,看病花了 4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滑块验证:
快夸夸TA-选一句彩虹屁快捷回复➜ 温馨提示:善语结善缘 恶语伤人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谨言慎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HTTPS加密-MySSL安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