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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文明确:有诉必应、接诉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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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4 23:38:29|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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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构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构建有诉必应、接诉即办、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机制,打造联系服务经营主体的“总客服”,不断提升经营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方案》提出,精心打造“营商广西·桂在便利”服务品牌,建立健全全区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组织协调体系、线上线下联动体系,以及受理、分办、处理、评价、督办、运用等工作程序共8项具体工作任务。

其中,建立响应处置工作线上线下联动体系。推行线上“一区通办”。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平台,逐步归集其他渠道反映的问题信息;在12345热线平台增设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线上专区;启用“桂商码”,通过广西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智桂通”、相关单位对外服务窗口等渠道展示,扫码即可反映问题;线上专区全面对接国家电子营业执照系统,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直接反映问题。

实现线下“一号直达”、“一窗受理”。在12345热线电话增设“经营主体服务”的语音导航,经营主体可按照语音导航直接反映问题;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负责受理本辖区涉及经营主体反映的问题,统一归集至专区,窗口可与“办不成事”、“综合咨询”等窗口合并设立。逐步建立自治区本级、14个市级12345热线专席和111个县级12345热线工作站及各级政务服务机构的线上线下联动体系。

《方案》就健全督办环节工作程序进行明确,实行三级督办,对无故多次不签收工单、超期未办、多次反映未办等情形,由各级工作小组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提醒敦促函》日常督办,限期办结;对推诿扯皮、同一工单2次办理结果不满意和多次申请办结不规范等情形,由各级督查督办专责组向承办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挂牌督办,列入月度监测通报;对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失职渎职、违反保密规定和打击报复等情形,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由各级工作小组向承办单位发出《约谈通知书》约谈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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