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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贪图方便,竟不顾安全,用电动三轮车私自运输罐装液化丙烷。3月22日上午,由城管和交警组成的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五车”整治联合执法组,在北外环路查获一起用电动三轮车非法运输罐装丙烷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北外环路中段时,发现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驶来。执法人员看到,车上装着两个红色的气罐,随即依法将该车拦停路边进行检查。经执法人员检查,车上除了两个满装的红色气罐外,还有纸箱、电缆以及塑料布等物品,且驾驶员及车辆均无危险品运输相关资质。据驾驶员梁某交代,车上的丙烷是从某工厂装的车,准备运往黄土村,用作二氧化碳保护焊,没想到被交警查了个正着。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梁某竟称:“我小心驾车,不会有事的。”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梁某没有办理任何危险品相关运输资质,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
据了解,丙烷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与空气混合在一定浓度下遇火会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在存储和使用丙烷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以防止事故发生。
“这样的车辆行驶在路上无异于‘移动炸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表示,在按照相应程序取证后,已依法将该车进行暂扣,以便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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