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06 回复 0

三轮车违规运输液化丙烷,“驶”不得!

[复制链接]

349

主题

2

回帖

1187

积分

网站编辑

积分
1187
发表于 2024-3-25 20:59:15|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为贪图方便,竟不顾安全,用电动三轮车私自运输罐装液化丙烷。3月22日上午,由城管和交警组成的柳北区城管执法局“五车”整治联合执法组,在北外环路查获一起用电动三轮车非法运输罐装丙烷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执法人员巡查至北外环路中段时,发现一辆红色电动三轮车由南向北驶来。执法人员看到,车上装着两个红色的气罐,随即依法将该车拦停路边进行检查。经执法人员检查,车上除了两个满装的红色气罐外,还有纸箱、电缆以及塑料布等物品,且驾驶员及车辆均无危险品运输相关资质。据驾驶员梁某交代,车上的丙烷是从某工厂装的车,准备运往黄土村,用作二氧化碳保护焊,没想到被交警查了个正着。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梁某竟称:“我小心驾车,不会有事的。”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梁某没有办理任何危险品相关运输资质,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行驶。

据了解,丙烷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与空气混合在一定浓度下遇火会引起燃烧爆炸。因此,在存储和使用丙烷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以防止事故发生。

“这样的车辆行驶在路上无异于‘移动炸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执法人员表示,在按照相应程序取证后,已依法将该车进行暂扣,以便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柳论网 - 版权声明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柳论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柳论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柳论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帖

*滑块验证:
快夸夸TA-选一句彩虹屁快捷回复➜ 温馨提示:善语结善缘 恶语伤人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谨言慎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HTTPS加密-MySSL安全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