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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100万元不还,“拉黑”出借人,还从柳州跑回老家躲避!法院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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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9 23:02:02|来自: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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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融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赶赴衡阳市
促成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莫某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向韦先生借了100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莫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韦先生将其诉至融安县法院。

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后,融安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莫某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均被莫某无视。此时申请人韦先生也发现,他在多次督促莫某履行还款义务后,自己的微信号、手机号均被莫某拉黑;直至韦先生使用他人手机联系莫某时,才知道莫某的手机号码已更换。

今年春节假期结束后,韦先生通过居住在湖南省衡阳市的朋友了解到,莫某已回到衡阳市的老家居住。韦先生遂将此情况告诉融安县法院。

3月5日,融安县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衡阳市,并提前与当地法院联动,从不动产、车管所等部门对莫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当晚11时,执行干警抵达衡阳市,根据地址信息,对莫某居住的小区楼栋进行踩点布控。经过6个多小时的部署,次日清晨7时,莫某终于出现在家门口,执行干警当即上前将其控制,并将其拘传至当地法院配合调查,同时通知韦先生前往现场,进行协调。

最终,莫某表示自己能先行偿还1.5万元,经执行干警见证,双方就莫某每月还款3000元达成和解,双方也签订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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