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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央视原著名导演樊馨蔓,状告著名导演张纪中隐私权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张纪中向樊馨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樊馨蔓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此前,张纪中在网络公开发布与樊馨蔓的《离婚协议》,将樊馨蔓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子女抚养情况、财产及分割情况以及其离婚协议的隐私信息非法公诸于众。樊馨蔓认为离婚协议是双方个人隐私,未经同意被公布于众,严重损害个人隐私,以及损害了孩子的心理健康,将张纪中告上法庭。
据悉,张纪中曾翻拍过许多金庸先生的经典小说,曾担任《笑傲江湖》《天龙八部》《神雕侠侣》《射雕英雄传》等制片人,樊馨蔓曾是九届《感动中国》总导演。二人相识于1988年,2002年5月正式登记结婚,于2016年12月23日离异。
据媒体报道,几年前,张纪中与樊馨蔓离婚时称,该给的已经给她了,该解决的已经解决了,现在再来纠缠旧事,没有意义。当记者又电话联系到樊馨蔓,她回应:“我希望张纪中先生实事求是,多学学法律。否则,我会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