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影视字幕组”,多人获刑!最高检披露详情
未授权影视作品32824部、会员数量共计683万余个、非法经营数额总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2021年11月,“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宣判时,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9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包含其中,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就检察机关办理该案所明确的办案规则进行了回应。
作为一家被公众熟知的国外影视剧字幕翻译组织,“人人影视字幕组”多人因侵犯著作权被判刑。
案情:非法经营超千万,主犯获刑三年半
自2018年起,梁永平先后成立武汉链世界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快译星科技有限公司,指使王正航聘用万萌军等人开发、运营“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安卓、苹果、TV等客户端;聘用谢明洪等人组织翻译人员,从境外网站下载未经授权的影视作品,翻译、制作、上传至相关服务器,通过所经营的“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为用户提供在线观看和下载服务。
经鉴定及审计,“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及相关客户端内共有未授权影视作品32824部,会员数量共计683万余个。
为牟取非法利益,梁永平安排谢文翔负责网站和客户端广告招商业务,安排丛军凯负责在网站上销售拷贝有未经授权影视作品的移动硬盘。自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非法经营数额总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其中收取会员费人民币270余万元,赚取广告费人民币880余万元,销售硬盘获利人民币100余万元。
2020年9月8日,上海市公安机关对“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立案侦查。鉴于本案有重大社会影响,上海市公安局对主犯梁永平立案侦查,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由虹口区公安分局(以下简称虹口分局)立案侦查。
2021年1月29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对王正航等1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同年2月1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上海三分院)对犯罪嫌疑人梁永平批准逮捕。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规定,2021年7月5日,上海市公安局将梁永平移送上海三分院审查起诉,虹口分局将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虹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8月20日,上海三分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梁永平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虹口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王正航等14人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两案开庭审理。梁永平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王正航等14名从犯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至35万元不等。
一审判决后,15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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