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生鲜灯”!柳州的菜市将给猪肉、蔬果去“滤镜”
经常去菜市和超市买肉或瓜果蔬菜的市民都会看到,肉摊和瓜果蔬菜摊常常会使用一种灯,它的光照出来的东西特别亮丽,这种灯就是“生鲜灯”。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办法》将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对此,市民和商贩怎么看呢?为此记者进行走访。今天上午10点半,记者来到桂中过渡农贸市场,看到肉摊前有不少市民在买肉。
大家说,肉摊上挂的生鲜灯很亮,表面看是便于顾客看清肉品,但实际上,光线刺眼,影响了顾客对肉色的判断,“生鲜灯一打开,感觉猪肉色泽都变了,如果通过色泽去观察生鲜度,那生鲜灯的灯光肯定有误导。”
而对于即将施行的新规,很多肉摊商贩并不知晓,不少蔬菜摊和水果摊的商贩对这一新规也不太了解。随后,记者来到高新一路一家超市,超市工作人员对这项新规也不太了解。
记者了解到,“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而使生鲜食品呈现出更加鲜艳颜色的灯具,因成本低、使用方便而被商贩们广泛应用。
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有些夸张的灯甚至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即便肉类不新鲜,在这种光线照射下,消费者也很难分辨。
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生鲜灯”的使用做出了规范要求,明确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同时,《办法》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还设置了法律责任。
对于即将施行的新规,商户们说,届时会按新规执行。而市民们对这一新规表示支持,希望政策出台后商户们都能执行,让食物回归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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