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做道路安全的守护者——邱鸿
邱鸿,中共党员,2012年9月进入柳州市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担任鹿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凭借其卓越的才能与不懈的努力,曾荣立三等功3次,先进个人1次和嘉奖7次。此外,邱鸿还荣获过年度“优秀人民警察”、“柳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脱贫攻坚好党员”等荣誉称号。“守护者”的职责与行动
邱鸿在日常工作中频繁地与各类交通违法者打交道,肩负着执行交通法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职责。他深知,大型客货运车辆是交通管理的关键,一些驾驶员往往只看重利润,而忽视交通安全,这给他所管辖的区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他管辖的区域内,有数几十家运输单位,车辆总数超过千台,这些车辆的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和工作量都相当大。但邱鸿从未退缩,始终坚守在岗位上,为道路安全保驾护航。
邱鸿每周根据各乡镇圩日提前制定方案,亲自带领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与驻派交警中队警力开展“交所合一”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今年以来联合开展整治查处各项交通违法行为1042起。针对城区内“非法营运”车辆屡禁不止的问题,他带领机动中队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制定了针对性的打击方案。在一次行动中,邱鸿成功查处了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并顺藤摸瓜,捣毁了一个非法营运团伙。这一行动不仅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现象,也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守护者”的任务与果敢
超限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一直是邱鸿和警员们严厉打击的对象,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更给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治理这些顽症痼疾,他每周带领民警深入一线,持续开展高频、高压整治,形成“紧抓不放、严管严治”的常态管控,同时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和法律责任,让“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辖区的安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面对违法司机和阻挠执法的人员时,邱鸿展现出了果敢和坚定,他深知,自己的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秩序,任何违法行为都不能被姑息。在一次查处超载大货车的行动中,他面对阻挠执法的人员,毫不畏惧地大声宣告:“今天你们如果能阻止住我们依法扣车,我就不当这个警察了!”他的坚定和果敢,最终让违法司机和阻挠执法的人员都低下了头。
“守护者”的情怀
邱鸿深知,自己的工作不仅仅是查处违法行为,更是为了守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次执法行动都可能面临危险和挑战,但他从未退缩,始终坚守在岗位上,为道路的安全和畅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大队的警员也和他一样,充满了对工作的热爱和对辖区人民群众的关怀。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辛苦我一人,幸福千万家”的崇高精神。
每逢节假日,别的家庭正在喜气洋洋欢庆节日时,身穿一身执勤服的邱鸿正和队友正一起值班出警。为了辖区的交通顺畅和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邱鸿甘于奉献、不辞辛苦地投入到交通管理工作中。他说:“作为一名警察和共产党员,我最大的荣誉就是能够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邱鸿是众多公安民警中的一名杰出代表,他将自己的青春年华无私地奉献给了交通管理工作,始终坚守在道路交通安全的岗位上,毅然决然地担起人民群众“守护人”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铮铮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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