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小区旁开设“精神专科医院”,居民慌了!院方回应:不会收治这类病人
在小区周边开办医院,可方便居民就医,这是一件惠民的事。可最近,不断接到桂中大道兴佳·清华坊小区业主反映,有一家公司正在对小区西侧的一栋大楼进行装修,打算开一家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他们担心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对此,记者近日进行了走访。居民:担心医院会对小区生活造成影响
“小区旁不应该开设精神专科医院。”居民覃女士表示,医院所在大楼的电梯可进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还有大门直接连通小区内部,他们居民担心以后来看病的病人会通过这些通道进入小区,给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万一来看病的是有攻击性的精神病人,那岂不是很危险?”
在采访中,有居民表示,小区周边有幼儿园等学校,很不适合开办精神专科医院。此外,还有居民认为该医院擅自拆除小区的钢架门牌立柱,伤害了他们的情感。
近日,记者来到兴佳·清华坊小区西侧,看到该栋楼共有4层,该小区的钢架门牌立柱被割断后仍放置在人行步道上。
进入楼栋后,记者看到该医院装修已有一定规模,墙面、地面已铺设好瓷砖,照明、网络设备也已安装,电梯处于可运行状态,但乘坐该电梯并不能直接抵达小区负一层地下车库。不过,在步梯旁设有一个安全出口,从该位置可直接进入兴佳·清华坊小区内部。随后记者来到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从负一层也不能乘坐电梯上楼。
兴佳·清华坊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孙先生表示,根据居民意愿,业委会要求施工方恢复小区门牌立柱,并向业主致歉,同时还要求该医院就其经营性质向业主作全面的介绍。
医院:不收治有社会危害性的重型精神障碍病人
就居民担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该医院建设方法定代表人张阳。他表示,居民口中所称的“二级精神专科医院”,具体的名称为“广西星光下睡眠心理医院”,虽然名义上是一所民营二级精神专科医院,但业务范围主要是面向社会普通大众提供睡眠质量改善、缓解学习工作压力等方面的咨询诊疗服务。
诊疗过程主要采取评估、检测、诊断及中医、物理等治疗手段。院内产生的污水经过专业处理设备达标排放,不存在环境污染隐患。医院建成投入运营后,将作为社区医疗配套,可为周边居民提供常规健康体检检测、中医调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卫生健康宣传等多种便民医疗服务。
对于为何要以二级精神专科医院申报,张阳表示,目前国家医院建设准入仍沿用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标准。按照该标准,目前尚未划分出心理科和睡眠科等一级科目,故提供睡眠和心理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仍纳入精神科目进行申报,主要对应精神科下的临床心理、社区防治等二级专业科目。
张阳表示,对于居民的担心,他们也能理解。因此在8月27日,该公司在提交给城中区卫生健康局的《关于广西星光下睡眠心理医院基本情况的报告》中,就已明确“不收治有社会危害性的重型精神障碍病人。”9月3日,该公司还给场地出租方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柳江支行的承诺函中,也已承诺“不收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届时,欢迎居民监督。
对于居民担心患者通过医院进入小区的情况,张阳表示,近日,城中区卫生健康局、河东街道办以及清华坊社区已与该公司召开过协调会。会上该公司承诺电梯不会通往小区负一层地下车库,同时将采取措施对通往小区的消防疏散门做好门禁处理,确保在没有发生火情的情况下是无法人为打开的。对于居民提出的恢复小区门牌立柱的要求,该公司将尽快进行恢复。
兴佳·清华坊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吴女士表示,针对该医院安全通道连通小区的情况,物业将继续与该医院所属公司进行沟通与协调,以保障小区安全为先。
卫生健康部门:经审核合格才能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9月10日,城中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谭晓剑表示,此前接到居民的反映,他们进行了沟通协调。对于居民提出的担忧,他们表示理解,同时也希望居民表达的诉求也要依法依规。
谭晓剑说,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02号)中,已明确: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不需要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二级医院、二级及以下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向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合格才能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宣教科了解到,在医疗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市卫生健康委将对该医疗机构的医疗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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