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鹿寨优扬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的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在对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协助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监管中,发现鹿寨优扬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存在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管理,根据《柳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管理规定》(暂行)相关规定,现决定对鹿寨优扬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暂停授权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10日(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4日),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特此通告。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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