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曝光,多位女明星受害!还有人换暗恋女生的脸
只需要一张照片通过人工智能深度合成技术任何人都能成为视频中的主人公甚至连表情和动作都能以假乱真然而,这项技术却让一些人产生了不良想法杭州的虞某利用“AI换脸”软件生成大量淫秽视频进行传播,被换脸的有不少女明星等公众人物,虞某甚至还提供换脸定制服务。
“AI换脸”伪造女明星涉黄视频
2022年8月,杭州市萧山警方在网上巡查中获取一条线索,辖区内有人利用AI技术制作淫秽视频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警方依法对此立案侦查,并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虞某,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章蕾:虞某通过在互联网上发现了有一个AI换脸的技术软件,他自己通过学习这个软件,掌握了使用技能,从此开始利用AI换脸的技术去牟利。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虞某从2020年开始接触“AI换脸”软件,起初他想通过在网上推广该项技术以及相关软件来获利,但是关注他的人却很少。一次偶然的机会,虞某看到有人在社交群组中发布淫秽信息来吸引他人关注,于是他也动起了类似念头。
据虞某供述,为了吸引更多的关注和流量,他在社交软件上创建了“浏览群”和“私人定制群”,“浏览群”主要用来传播“AI换脸”的淫秽视频吸引、招揽观看者,其中包括一些经过虞某换脸的视频。当有人提出“定制换脸”的需求,虞某会将这些人引入所谓“私人定制群”。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陈禹尧:通过收取入(浏览)群费用的方式,一个198元、298元或者398元。另外一个就是虞某还提供人脸视频定制服务,相当于客户如果需要定制一个换脸的视频,他可以根据时长,根据视频的难度大小收取相应的费用。
据萧山检察,截至案发,公安机关共在虞某某所组建的公开群内查获淫秽视频1200余部、图片1600余张。
“只要能看到脸的都能换”
据检察机关调查,虞某一边通过传播换脸的淫秽视频来“吸粉引流”,同时又通过出售“AI换脸”软件和提供所谓“AI换脸”的私人定制服务,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获利数万元。
据检察机关调查,虞某根据“AI换脸”视频的长度、清晰度等难易条件,按照5分钟300元、10分钟500元等标准来收取定制的费用。虞某声称,“只要能看到脸的都能换”。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章蕾:他通过VIP定制,就是客户提要求“我今天想要把脸换成是谁的脸,你帮我定制一下,我支付相应的报酬”,通过这样牟利的方式。
据检察机关了解,虞某的客户要求“定制”换脸的对象不仅包括一些知名的公众人物,也有生活中的普通人,其中就有人提出想要定制自己暗恋女生的换脸视频,而对于这些未经同意就擅自侵犯他人敏感信息的违法行为,虞某也是来者不拒。
另外,虞某除了进行定制化的换脸服务,还将“AI换脸”软件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进行销售并传授使用教程,同时还提供网上非法收集的他人人脸素材。
据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显示,虞某创建的众多社交群组中,最少的成员95人,最多的成员达2053人,通过销售换脸淫秽视频以及定制换脸淫秽视频等违法行为,虞某先后收取口令红包200余次,总金额共计6万余元。
追究刑责!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认为,作为“AI换脸”技术的使用者,虞某通过传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方法和手段,使得更多“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被侵害的社会危险性进一步扩大。因此,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追究虞某刑事责任外,同时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23年7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对这起公益诉讼案进行审理,这也是我国首例关于“AI换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的审理判决。
2023年4月14日,杭州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虞某“AI换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立案,当日履行公告程序,公告期满,无适格主体提起诉讼。6月9日,检察机关依法对虞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月28日,该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在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详细证据,包括公安机关对虞某所作的讯问、询问笔录、勘验记录、检查记录、鉴定意见,以及淫秽视频1200多部、图片1600多张等电子数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虞某利用“AI换脸”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事实确凿,因此支持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虞某删除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共60000元,这些款项将专门用于个人信息保护、人脸深度合成技术不当应用的治理等公益事项。
2023年11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虞某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法官:
技术无善恶但有边界,须在法律规制内使用
“仅凭几张照片,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从网络主播换脸女明星直播带货,再到换脸被嫁接到淫秽视频中,滥用“AI换脸”技术实施各类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在灰色领域甚至违法犯罪领域滥用。那么,“AI换脸”技术的法律边界在哪里,又该如何规范和治理呢?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庭长 肖芄: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对于侵害他人,通过深度伪造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禁止通过深度合成的方式去侵害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这是民法典的规定。随着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于深度合成也有相关的规定,因为不管是面部的一个替换还是声音的替换,它实际上都需要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那么这些都是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特别保护的敏感的生物识别信息。
我国目前除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2023年正式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强调使用者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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