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是七两秤”“严重吃秤头”!柳州男子发视频曝光店铺,结局反转
如遭遇他人在网上发视频诋毁,到公证处保全证据更有利于诉讼维权。近日,柳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试图通过删除虚假言论逃避法律责任的名誉权纠纷案件,该案中,侵权人在得知被起诉后,立即删除了短视频并注销账号,但依旧被判决公开道歉。这是为什么呢?“他家是七两秤”“严重吃秤头”“请转发避免更多人被坑……”李某曾在自己的抖音账号上发布了2条短视频,内容是曝光魏先生的猪肉铺存在“不良”经营的情况。2条短视频在5天时间里被广泛传播,公众参与评论530多次,点赞量550次。
魏先生看了短视频后认为这是造谣。他意识到名誉权受到侵犯,要求李某删除2条短视频,但李某却不以为意。随后,魏先生到公证处对2条短视频进行保全公证,并将李某起诉至柳江区人民法院,要求他公开发布道歉声明,保留时间不少于10天。
法院在审理时发现,李某的抖音号已经注销,涉案短视频也已删除,但该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确系李某所有。对此,李某辩称:“我从未使用过抖音App,也从未注册过抖音账号,短视频有可能真实存在,但发布者可能另有其人,与我无关。”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短视频真实存在,且发布视频的抖音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系李某使用,虽然他极力否认非其本人操作,但其并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法院不认可他的辩解。最终,法院认定,李某在视频内容未查实的情况下,对外发布关于魏先生猪肉铺的虚假视频,侵犯了其名誉权,依法判决李某在个人抖音账号上向魏先生猪肉铺发布公开道歉视频,视频保留10日,并赔偿魏先生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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